上海师范大学 - 关于申报2016年度设备专项经费的通知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15/06/05浏览量:586

各学院、部处:

2016年度设备专项经费申报已经开始,按照财务处《预算经费归口管理的规定》原则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后,确定申报项目。现将填报学校《硬件建设类项目申报书》、《项目设备经费明细表与项目库汇总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申报实验室建设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维修保养费等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立项形式为更新或新建。立项原则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内涵建设为主(不要同时申报)。
学院按要求填报《硬件建设类项目申报书》、《零星设备添置明细表、项目设备经费明细表、项目库汇总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每个项目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并填写联系电话。学院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汇总和排序,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行政办公设备及自建自管教室设备的添置与更新经费纳入各单位部门预算申报。
二.部处单位申报行政办公设备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设备添置以更新为主。部处按要求填报《零星设备添置表》(其中项目库汇总表不要填写),部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请各学院、部处于2015年6月20日前,把有关书面材料送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第二教学大楼107室),并发送电子文档至suheng@sh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苏恒 联系电话:64321122 64322595
附:《硬件建设类项目申报书》、《零星设备添置明细表、项目设备经费明细表、项目库汇总表》、《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中下载。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