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5-2016学年“建工校友”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15/09/28浏览量:1733

关于申请2015-2016学年“建工校友”奖助学金的通知
一、资助对象: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5、2014、2013、2012级困难学生
二、资助名额:全院共30人
三、资助金额:每人1000元
四、申请对象及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突出;
3.   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   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5.   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已通过当学年学校困难认定;
6.   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7.   本人承诺将助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五、申请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表》,“申请项目”注明“‘建工校友’奖助学金”,电脑填写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纸质版 1份。
3.   学院汇总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申请项目”注明“‘建工校友’奖助学金”,电子版1份。
六、    申请日程安排
1.   2015年10月10日前,学生本人可对照有关条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的申请名单经初审后,在全院听取意见,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部(处)复审。
2.   2015年10月12日后,建工学院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3.   后续将举行颁发仪式,以通知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   如在资助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将具体情况向捐助方及时反馈,并由捐助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4.   如捐助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受助学生不符合受助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5.   受助学生须撰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感谢信》,向捐助方表示感谢,并上报助学金使用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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