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科级岗位聘任公告

发布单位:编辑:发布日期:2016/10/12浏览量:718

 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科级岗位聘任公告

 

为做好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科级岗位聘任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6年科级岗位聘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资格与条件

(一)任职资格

1. 新提任科级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因工作需要,且表现突出、具有六年以上工作经历。

2. 聘任正科级岗位的,应在副科级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或具有管理七级;或具有管理八级五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上。

聘任副科级岗位的,应具有管理八级;或具有管理九级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聘任一般管理岗位的,应是本校现职在编的教职员工。

(二)年龄要求

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年龄一般至少任满一届(三年);

续聘任的人员年龄一般至少应任满一年。

此次聘任工作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161031日。

 

二、聘任岗位和工作程序

(一)聘任岗位(附件1

(二)聘任方式和程序

1.本次聘任采取本人自荐方式报名,应聘者需填写岗位自荐表(附件2)。

2.工作程序按《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6年科级岗位聘任工作方案》规定程序执行。

 

三、报名截止时间

请于201610月14日(周五)上午11:00前将自荐表以书面形式,亲笔签名后,投入设在建工楼301室门口的汇总箱内。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学院党总支(建工楼517室)

联系电话:57122798

 

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6年聘任岗科级一览表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2016年新一轮干部聘任科级岗位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