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经学院班子讨论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朱美春副组长:韩毅
成员:王通、赵兴祥、张国军、徐之舟、吴丽丽
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录音录像: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记录:答辩记录。
二、推荐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已经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前3年的所有学分,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除专业拓展课以外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
本年度学院推免生基础名额6名、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优秀专业(新工科)名额1名,共7名,其中土木工程系名额4名,工程管理系名额3名。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
2、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答辩情况、综合成绩、综合名次不填,需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后面的意见不填)。为避免中途放弃,报名时须签订“承诺书”。
3、学院依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制定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
(1)学业综合成绩(占80%)。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含面试和笔试),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学业综合成绩以百分计,由学位(绩点)课程成绩、学位课以外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成绩、思想品德得分和英语能力得分四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法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2)个人社会贡献(占10%)。坚持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将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三部分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三项总和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3)特殊学术专长(占10%)。将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三部分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三项总和的上限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计算公式:综合得分=学业综合成绩×80%+个人社会贡献得分×10%+特殊学术专长得分×10%
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得分、特殊学术专长得分排序。
4、推免工作小组审定综合成绩及排序,并经院务委员会讨论,最终确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
5、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上报的推免生名单实行等额推荐(排序)。
五、推免工作的日程安排
1、9月24日,学院启动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制订推荐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
2、9月25日,学院推荐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上报教务处审核,待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3、9月28日下午4:00前,学生到建工楼307报名,按要求上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9月30日前,专家组审核、答辩(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5、10月3日,学院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并汇总材料上报学校。汇总材料主要包括:推免生名单汇总表,学生推荐表、专家组审核鉴定意见(专家组成员签字)(计算学术专长得分的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计算英语能力得分的学生)、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学院推荐工作总结。答辩音视频文件刻盘或U盘提交。
六、入围者须知
1、仔细阅读《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关注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推免生名单的公布。
2、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自行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写报考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时间以及操作安排可参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
七、监督
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学生的诉求可直接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反映。对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实际未能达到我校推免生报名要求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0-09-24
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