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海市《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学校《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复试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和分管纪检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整个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并主动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学校纪检监察的监督。
2.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学院负责纪检工作的老师担任组员,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开展监督和巡查,确保复试命题、面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3. 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同时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培训,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复试资格
1. 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基本线为国家A类地区考生初试线(总分≥162分,管理类综合能力≥76分,英语≥38分);
2. 根据我院招生额度和过线人数,所有满足复试基本线的考生皆可参加复试;
3. 由于时间紧迫,我院仅通过网上公告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不再另寄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方式
1. 复试形式我院一志愿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 100号(建筑工程学院)。
2. 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3. 复试秘书会提前联系考生。
四、复试时间与顺序
1. 复试资格审核。
(1)材料内容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照片(若遗失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②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
③初考成绩单。
④《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yjsc.shnu.edu.cn/98/61/c17243a825441/page.htm,手写签名)。
⑤学籍学历证明: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个人简介及相关佐证材料。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提交复试材料。
请考生提前准备上述材料,并将上述材料拍照或扫描,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在2025年3月26日24:00前发送至上海师范大学MEM教育中心邮箱(mem@shnu.edu.cn)。文件名及邮件名为“考生姓名+25一志愿+准考证号+MEM全日制+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材料核实。资格审查与材料核实通过者,方可按要求参加复试实测及后续环节。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2025年3月28日8:00-12:00进行同等学力加试,地点另行通知;
3. 2025年3月28日14:00开始复试,按照考生初试总分由高到低顺序复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内容与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随机抽题”结合“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内容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⑴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英语口语和专业英语翻译。
⑵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专业综合知识、应用技能以及对行业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
⑶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社会实践与工作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
2. 复试小组各成员分别针对每位考生的上述三项表现进行打分;各项分别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再平均即得该项得分;三项平均分相加即得考生的复试成绩。
3.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 100 × 70%+复试成绩× 30%。
4.复试加试:对所有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 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加试对象:报考学历为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且获得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
(2)加试科目:
科目一:管理学(参考教材:《管理学原理》,《管理学》编写组 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版)
科目二:工程经济学(参考教材:《工程经济学》(第4版), 刘晓君、张炜、李玲燕 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0版)
六、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理论、品德与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有1门及以上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5. 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6. 考生确认录取且通过学校审查后,学院将尽快在网站发布拟录取名单。
七、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八、咨询方式
电话:
杨老师 021-57125267(固定电话);
徐老师 15026795085(移动电话/微信号);
杨老师 18001714236(移动电话/微信号)。
邮箱:mem@shnu.edu.cn。